渔业资源是有限的,如果过对开发、没有节制人类将会承担后果!为了保护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,避免捕捞过度,黑龙江省厅制定了《黑龙江省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办法》,对于一些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等事项有了明确规定。
一、船网工具指标
渔船按船长分为以下三类,分别是大型渔船船长大于或者等于24米;中型渔船船长大于或者等于12米且小于24米;小型渔船船长小于12米。大中型渔船应当填写渔捞日志。
二、哪些情况不予受理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?
1、渔船数量超过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渔船指标数;
2、户籍登记为一户的申请人已有一艘捕捞渔船,申请制造、购置的;
3、申请人户籍所在地、法人或法人组织登记地为非本辖区的,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与企业登记地不一致的;
4、不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。
三、渔业捕捞许可证分类
1、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,适用于许可在我省辖区内的捕捞作业。
2、专项(特许)渔业捕捞许可证,适用于许可在特定水域、特定时间或对特定品种的捕捞作业,或者使用特定渔具或捕捞方法的捕捞作业。
3、临时渔业捕捞许可证,适用于许可临时从事捕捞作业和非专业渔船临时从事捕捞作业。
4、捕捞辅助船许可证,适用于许可为渔业捕捞生产提供服务的渔业捕捞辅助船,从事捕捞辅助活动。
渔业捕捞许可证应按船发放(徒手作业的除外),徒手作业按人发放,一船(人)一证,每本捕捞许可证核定作业类型最多不得超过两种,两种网具不能同时使用。渔具应当符合我省关于渔具使用相关规定,作业时限及要求由发证机关在捕捞许可证上注明。
四、捕捞小型成熟鱼的拉网类渔具要根据作业水域限定作业时间
1、在松花江、嫩江、牡丹江捕捞小型成鱼的:各江段开江后至5月1日,禁渔期结束后至封江。
2、在黑龙江、乌苏里江捕捞小型成鱼的:各江段开江后至5月1日,春季禁渔期结束至封江。
3、在绥芬河捕捞小型成鱼的,春季禁渔期结束至封江。
五、渔业捕捞许可证如何申请?
1、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;
2、船舶所有人户口簿或营业执照;
3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、渔业船舶登记证书,徒手作业的除外;
4、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相关规定。
申请林蛙专项(特许)渔业捕捞许可证,申请人向增殖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:
1、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;
2、申请人户口簿或营业执照;
3、林蛙增殖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。
六、渔业捕捞许可证书使用期限
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使用期限为5年,其他种类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使用期限根据实际需要确定,但最长不超过3年。
以上就是关于黑龙江渔业捕捞许可证相关介绍,注意,期限届满一定要提前申请变更,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捕捞许可证发证。